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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重慶市銅梁區法院對審理解除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案有錯不糾

2026-05-11 作者:熊宇 駱聞 趙宇 来源:本报记者

       大眾新聞報首席記者熊宇 駱聞 記者趙宇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糾錯機製則是這道防線的“安全閥”。早期的2025年3月14日,大眾新聞報以《事發重慶銅梁!土地租賃合同遭遇解除當事人投資打水漂》為題,對重慶市銅梁區人民法院判決丁銀華與鵬程物資公司土地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存在不公的情況進行監督。然而一年多以來,投訴人稱該案判決的糾錯“安全閥”已然失靈,司法公正的底線正被無情突破。

       判決違法,證據鏈完全斷裂

       根據投訴人提供的銅梁區人民法院(2022)渝0151民初3021號判決書顯示,案涉土地租賃合同糾紛銅梁區人民法院認為:鵬程公司已經舉示《關於鵬程物資有限責任公司閑置地塊的情況報告》、抄告單、《銅梁區政府關於銅梁中心城區控製性詳細規劃整合方案(2021年版)的批複》、規劃圖,即銅梁區政府欲將案涉場地統一規劃並交由龍廷公司實施建設二手車交易市場,符合合同約定“如遇國家或公司政策調整等因素發生變化,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時,協議自行終止.”解除合同之情形。即鵬程公司主張解除《租賃協議》的意思表示於該日送達丁銀華。據此,鵬程公司本訴請求確認雙方簽署的《租賃協議》於2022年4月8日解除,於法有據,應予以支持判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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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將領導批示抄告單作為征地批文文件判決的依據)

       當事人投訴後記者調查卻發現,銅梁區法院以“政府規劃調整”為由判決解除合同,但其所依據的僅是一份不具備征地法律效力的請示報告、內部抄告單與規劃圖紙。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集體土地征收與國有土地收回,該請示報告僅僅隻能作為一個內部工作流程的文件,對外不具備法律效力,根據該請示文件提交相關的征地材料取得重慶市政府的正式批文,並由區政府發布征收公告,方能對外產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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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解除合同合法的通知書)

       而案涉銅府發〔2022〕89號征地紅線圖,記者在調查中也發現,根本未包含鵬程公司土地。所謂“政府規劃”,僅為內部意向,連征收程序的門檻都未觸及。法院將行政機關內部文件當作合法解除合同的依據,本質上是用司法權為違法行政“背書”,讓法律條文淪為一紙空文。

       巧取豪奪,資本與權力“摘桃子”

       業主丁銀華等人耗時數年、斥資上百萬平整土地,即將經營獲利時,身為國有控股企業的鵬程公司與當地街道,突然以“政府規劃”為名強行解約,意圖不花分文“撿現成”。更諷刺的是,涉案土地如今已被他人用作停車場與二手車市場——所謂“公共利益”,不過是掠奪民間投資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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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總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以及法院判決書內容)

       從村拒收租金、強製解約,到法院采信無效證據、枉法裁判,再到國企公然拒絕補償,整條鏈條環環相扣,赤裸裸地展現著“權力通吃”的惡劣生態。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被肆意踐踏,法治精神被公然嘲弄。

         糾錯失靈司法公信蕩然無存

       案件判決後,當事人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事後多方反映、書麵彙報、短信溝通,記者與當事人曆時兩年多奔走呼告,當地政法委也將記者反映的情況向法院進行了通報,事後,媒體對此事也作出了相關的監督報道。但銅梁法院始終“石沉大海、杳無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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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依據銅府發[2022]89號征地批文解除租賃合同告知書)

       《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對生效裁判發現錯誤,應當啟動再審;當事人也有權要求判後答疑。但在銅梁,法定糾錯程序形同虛設,內部監督淪為擺設。麵對當事人合理合法的質疑、新聞媒體的正當監督,當地政法委領導的批示,銅梁法院選擇視而不見、置之不理,這種漠視群眾合理訴求、無視司法監督的態度,早已背離了司法機關的初心使命,更是對司法公信力的嚴重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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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部分為銅府發[2022] 89號征地批文征地範圍)

       更令人費解的是,當地公證處針對同一案件的公證提存業務,竟對當事人與國企實行雙重標準:駁回丁銀華的租金提存申請,卻順利為鵬程公司辦理保證金提存;村社緊隨其後直接下達解約通知,種種反常操作,讓普通投資者處處陷入被動,全程遭受不公平對待,司法公正的天平從一開始就發生了嚴重傾斜。

       錯案不糾,毀掉的是營商環境與法治根基

       司法裁判的意義,是定紛止爭、化解矛盾,而非製造矛盾、激化衝突。反觀此案,銅梁法院的錯誤判決,不僅沒有解決合同糾紛,反而衍生出更多問題:投資人辛辛苦苦墊資上百萬平整場地的投資,因一紙判決違法解除合同,導致投資血本無歸;由於合同的違法解除,投資人與他人簽訂的出租土地合同無法履行造成其他法律糾紛,以至於基層矛盾不斷升級不斷增多;由於國企依托法院以判決的形式違法解除合同,司法局公證處辦理公證提存被區別對待,導致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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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程物資公司向法庭提供的土地使用權範圍結合圖)

       銅梁區在近幾年大力提倡優化營商環境、吸引民間投資,出台了大量的相關政策文件,要求職能部門做好投資企業的服務工作,進行親商、愛商、優商。可實際行動卻在縱容國企“摘桃子”、默許司法不公。試問,連合法的租賃關係、投入的巨額資金都得不到法律保護,這樣惡劣的司法環境,誰還敢來銅梁投資興業?誰還願意相信當地法治環境的公平正義?一個無視法律規定、漠視群眾利益受損、有錯不糾的司法機關,不僅無法守護法治的公平正義,反而會成為破壞地方發展、傷害群眾感情的“絆腳石”。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絕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司法機關必須堅守的底線。銅梁法院對明顯存在的證據瑕疵而故意采信、對錯誤適用法律條款而作出錯誤判決的案件卻拒不糾錯,對當事人的多次反映的合理訴求拒不回應,這是對法律權威的挑釁,更是對群眾合法權益的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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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土地平整前的狀況)

       我們希望銅梁區法院正視案件存在的問題,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及時糾正錯誤判決,給當事人一個公正的說法,給社會公眾一個明確的交代。同時,也期待相關監督部門介入調查,嚴查案件背後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司法不公等問題,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線,挽回地方法治形象。

       法律的尊嚴不容踐踏,群眾的權益不容侵犯。對於此事和其他對銅梁法院監督報道案件的後續進展,本報將持續跟蹤關注,始終站在維護公平正義的立場,緊盯問題整改,直至正義得到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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