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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鳴時評!別讓小區的公共收益變成物業企業的“自留地”

2025-11-23 15:50:50 作者:杜才雲 来源:本报记者

       大眾新聞報社眾鳴新聞特約評論員 杜才雲 

       停車費進私人賬戶,公共收益顯示為零!上海這個小區物業被開出整改書!(11月22日,上觀新聞)

       上海四平路1028弄公交新村,一張2024年第四季度的公共收益公示表引發了居民的困惑,公共收益、賬戶餘額、工作經費等二十餘項明細均顯示為“0”。這座建成四十餘年的老舊小區,外來車輛停車費由保安收取後直接轉入私人賬戶,本該用於設施維修的公共收益,在公示表上成了“空白項”。居民們看著坑窪的地麵、脫落的牆皮,多次報修卻被物業以“缺錢”為由推諉,這份“零元公示”,像一層薄霧,遮住了公共收益的真實去向,也悄然拉開了物業與業主間的距離——這本該屬於全體業主的“共有財產”,儼然成了物業隨意支配的“自留地”。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早已明確,利用業主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後歸業主共有,物業負有定期公示收支明細的法定義務。公交新村物業將停車費轉入私人賬戶,用“零元公示”敷衍了事,或許並非刻意觸碰法律紅線,卻在客觀上把公共收益當成了自家“自留地”,違背了法定職責,也忽視了業主的核心權益。其實,小區的公共收益從來都不是“小事”,對老舊小區而言,它更是改善居住環境的“關鍵資金”。這些來自停車費、廣告費的收入,本可以用來填補地麵坑窪、修補脫落牆皮、優化停車秩序,讓四十餘年的老小區重新煥發活力。但現實卻是,業主的合理訴求被“缺錢”搪塞,而本應滋養小區的公共收益,卻在“暗箱操作”中被圈進了物業的“自留地”,這種管理上的“脫節”,慢慢消耗著業主對物業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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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圖來源網絡與文無關       

       放眼當下,類似把公共收益當成“自留地”的亂象並非個例。部分物業企業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一方麵是法治意識淡薄,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不夠深入,沒有認清自身“管家”而非“主人”的定位;另一方麵是服務理念存在偏差,沒有真正把業主的需求放在首位,忽視了物業管理的核心是“為民服務”。其實,物業與業主本應是共建美好家園的夥伴,物業的工作成效,業主看在眼裏、記在心裏。一次如實的公示、一筆清晰的賬目,不僅能展現物業的專業與負責,更能拉近與業主的距離。反之,把公共收益圈進“自留地”,用“零元公示”敷衍了事,看似暫時掩蓋了問題,實則埋下了矛盾的種子,不利於社區的長期和諧穩定。        

       規範公共收益管理,不讓其變成物業的“自留地”,需要物業主動“醒過來”,更需要多方“動起來”。物業應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樹立“管家”意識,將公共收益納入規範化管理,定期如實公示收支明細,讓每一筆錢都經得起業主的檢驗;業主也應增強維權意識,通過業委會與物業積極溝通,形成良性監督,守住自家的“錢袋子”;街道、房管等部門則可建立常態化指導機製,對物業進行專業培訓,在開具整改通知書的同時,做好後續的跟蹤幫扶,幫助物業補齊管理短板。同時,推動公共收益“專戶管理、全程留痕”,用數字化手段實現收支透明化,才能從根源上杜絕“暗箱操作”,讓公共收益真正走出“自留地”,用在刀刃上。        

       物業管理的溫度,藏在每一筆清晰的賬目裏,藏在每一次及時的回應中。上海公交新村的“零元公示”事件,給所有物業企業提了個醒,尊重業主權益、恪守法律底線,是物業管理的“立身之本”,公共收益從來都不是物業的“自留地”。唯有物業主動規範管理、監管部門做好引導、業主積極參與監督,才能讓公共收益不再“失蹤”,讓老舊小區的居民也能感受到生活的改善,讓社區真正成為充滿溫暖與信任的家園,這既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更是基層治理的核心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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