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金沙開明同心城小區道路納入市政管理業主狀告縣政府多部門
大眾新聞報社眾鳴新聞首席記者駱聞 熊宇
10月14日上午,貴州金沙縣開明同心城小區多名業主告訴大眾新聞報社眾鳴新聞:昨天(10月13日)金沙縣鼓場街道辦事處(下稱鼓場街道)、金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稱住建局)、金沙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下稱行政執法局)、金沙縣自然資源局(下稱自然資源局)、金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下稱交警大隊)等五部門,將業主花費幾十萬購買的停車道閘全部拆除。該五部門對開明同心城停車道閘拆除的理由,是說有業主代表同意將同心城的公共道路納入市政管理,但是代表是誰大部分業主都不知道這個事情,前幾天還通知業主錄車牌。
業主還告訴大眾新聞報社眾鳴新聞,也是昨天有業主對該五部門的行政行為依法向黔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開明同心城
業主提供的相關訴訟證據顯示,2025年9月19日,由鼓場街道、住建局、行政執法局、自然資源局、交警大隊五部門聯合發布通告。通告稱:為徹底解決開明同心城同心東、西段道路車輛亂停亂放、攤點亂擺亂設、交通秩序不暢等問題,進一步規範開放式小區周邊道路管理,打造整潔有序、文明和諧的居住與通行環境,提升小區居民的生活品質與幸福指數。由開明同心城業主表決同意、屬地街道提出申請,經金沙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將金沙縣開明同心城同心東、西段道路納入市政道路管理。下步,金沙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金沙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金沙縣鼓場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對該路段進行規範整治、聯合執法,以加強市容秩序、交通安全、市政設施設備維護管理。通告時間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3日。

通告(受訪者供圖)
業主提供的相關訴訟證據還顯示,早期的2020年9月,金沙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回複業主信訪五部門目前納入市政管理的同心路屬於小區內部道路,不是市政道路也不是城市公共區域。
根據通告及相關回複內容顯示,金沙縣五部門聯合通告將同心城內部道路納入市政管理,主要依據是業主表決同意和鼓場街道辦事處的申請,金沙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道閘拆除後的同心路(受訪者供圖)
不少業主還反饋:開明同心城內部道路土地屬於金沙縣原國土資源局出讓給房地產開發商的,房地產開發商將房屋出售和安置給全體業主後,其內部道路的所有權就屬於全體業主所有。而且在2020年9月,金沙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回複給業主的答複也說明了開明同心城內部道路不是市政道路,也不是城市公共區域的範疇,明確了就是屬於業主所有的內部道路。此番五部門強行拆除業主所有的道閘,通告為城市道路明顯的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國家行政強製法》等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屬於濫用職權的範圍,侵犯了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不得不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次同心城業主向黔西市人民法院請求,依法撤銷金沙縣鼓場街道、住建局、行政執法局、自然資源局、交警大隊等五部門聯合作出的通告行為。
業主為了證明其主張的成立,分別向黔西市人民法院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同心城總體規劃圖等證明材料。同時另案還提起對住建局、鼓場街道的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對現業主委員會的備案。

訴訟費繳納通知和繳納證據
據了解,金沙縣開明同心城業主對鼓場街道、住建局、行政執法局、自然資源局、交警大隊等五部門提起的行政訴訟及要求撤銷現業主委員會的備案訴訟,10月10日已繳納訴訟費,黔西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後續判決結果,大眾新聞報社眾鳴新聞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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