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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能否單獨上路貼單取證?重慶銅梁交管執法合規性引熱議

2026-09-14 作者:熊宇 駱聞 趙宇 来源:本报记者

       大眾新聞報首席記者熊宇 駱聞 記者趙宇

       近日,重慶市銅梁區多名市民反映,轄區道路違停整治中,僅有警務輔助人員單獨上路巡查、拍照取證、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全程無正式民警現場帶隊、指揮和監督。更為關鍵的是,此類由輔警獨立采集的違停證據,直接進入交管處罰係統,後台多為默認審核通過並生成處罰罰單。該執法模式引發市民普遍質疑:輔警脫離民警監管獨立取證貼單,是否違反重慶市輔警管理法規?批量 “輔警取證、係統默認處罰” 的操作,是否存在執法程序違法?針對群眾爭議,記者依據《重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展開調查核實,並就相關違規執法問題向主管部門投訴求證。

       據市民反饋,近期在銅梁城區多條主次幹道、支路街巷,日常違停巡查、抓拍取證、現場貼單工作均由輔警單人完成,執勤過程無民警隨行、還存在選擇性執法,無實時調度監管。不少車主表示,能夠理解輔警協助交通治理的職能定位,但全程獨立執法取證、自主判定違停、後台直接生成處罰結果的模式,已經超出普通輔助工作範疇,涉嫌越權執法,嚴重影響群眾對執法公信力的認可。

       為核實執法合規性,記者係統查閱2021 年 9 月 1 日施行的《重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作為全市輔警履職的法定依據,該條例對輔警權責邊界、禁止性行為作出清晰、剛性的製度劃定。

       該《條例》16條、第19條明確規定,勤務輔警僅可在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統一安排監督下,開展交通違法信息告知、路麵巡邏等輔助性工作。同時劃定絕對執法紅線:輔警不得單獨執法或者以個人名義執法,嚴禁獨立開展案件調查取證、案件審核、行政處理等專屬民警的執法工作。條例同時規定,輔警單獨記錄、采集的影像資料、違法線索,不能直接作為處罰依據,必須經在編人民警察依法審查核實後,方可作為辦案處罰憑證。

       據此法規條款可明確界定:輔警可以協助警察執法貼單告知,但絕對禁止獨立取證、獨立判定違法、獨立完成整套處罰前置執法流程。銅梁區交管支隊當前部分路段輔警單獨外勤、自主取證、後台默認處罰的作業模式,與重慶地方性法規的程序要求存在明顯衝突。

       為進一步求證問題、督促整改,記者就銅梁區交管部門安排輔警無民警帶領單獨執法取證、後台默認審核處罰、執法程序不規範等問題,分別向銅梁區司法局、銅梁交管官方投訴平台提交實名投訴與情況反映,申請對該類執法行為的合法性、規範性進行監督審查。

       銅梁區司法局告知就記者的投訴內容都已反饋給公安局交管支隊,由交管支隊核查反饋。而銅梁交管投訴平台針對記者投訴,僅通過短信作出簡短回複:輔警可以在民警帶領下開展執法取證工作,最終處罰決定由後台民警作出,該類執法程序合法合規。

       值得注意的是,該回複刻意回避、無視核心投訴問題。記者投訴的核心並非 “民警帶隊、輔警協助取證” 的合法模式,而是無任何民警帶隊、指揮、監督,輔警全程單獨外勤取證貼單、係統默認處罰的違規事實。交管平台回複籠統套用合法履職條款,對轄區真實存在的輔警單獨執法、程序缺位問題避而不談,未正麵回應執法程序瑕疵,也未對批量默認審核處罰的流程漏洞作出解釋。

       2026年7月1日上午,記者應交警何警官電話邀請,就此事前往交管支隊何警官、曹警官辦公室進行了解情況。針對執法不公、選擇性執法問題,要求交警出示執法視頻,但一直回避此問題拿出視頻驗證。而曹警官對此答複,輔警貼單行為是否為單獨執法的問題,他們認為輔警取證貼單不是行政執法行為,隻是一個告知行為,貼單是合法的,行政處罰是由民警作出,如果有異議,就不管他們事,隻有自己去找三樓領導了。2026年7月,記者再次就投訴事項向銅梁區公安局法製支隊進行了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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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在部分執法現場張貼處罰告知單上出具正式民警名字的簽名

       對此,法律界人士解讀認為,交管部門的回複存在典型的概念混淆、事實回避問題。法規許可的輔警輔助取證,前置條件必須是民警帶領統籌安排、全程監督、事後人工逐筆審核,三者缺一不可。而銅梁交管支隊采取“輔警單獨取證 + 後台默認通過” 的自動化處罰模式,本質上是將警務輔助工作變相替代民警專屬執法權,完全違背《重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立法精神與程序規定。

       業內律師表示,行政執法的核心要義是主體合法、程序正當。依據行政處罰法定原則,違法事實認定、證據采信、處罰審核,均屬於人民警察專屬職權。輔警單獨完成取證、固定違法事實,後台無人實質性審核、僅係統自動生成罰單,屬於嚴重程序違法。此類行政處罰,市民依法有權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予以撤銷。

       記者走訪了解到,此次爭議暴露的是基層交管長期存在的執法管理漏洞:為提升違停整治效率、緩解警力壓力,簡化法定執法流程,弱化民警監管審核職責,默許輔警超權限履職,將輔助性工作異化為獨立執法行為,既違反地方法規,也直接損害群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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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頭盔和輔警發生爭執後加罰到200還被加處罰款120元的處罰決定

       在調查過程中還有群眾反映到,因摩托車未戴頭盔和輔警爭執兩句,立馬將摩托車車主罰款20元提高到頂格200元處罰,車主劉先生不服,再次發生了爭執要求交警說明為什麼單獨對他的罰款按頂格處罰,隨後叫來了一名正式交警呂警官,最後呂警官另外單獨再處罰款120元。遭遇同樣情況的趙女士也反映輔警貼罰單時,本人就在車旁邊,也向輔警說明情況,馬上就走,但是輔警還是堅持貼罰單。不少打工族和上班族群眾反映,由於重慶天氣炎熱,以及上下班時候下雨摩托車加裝雨棚,交警執法時進行了沒收處理,也不開具任何罰沒單據。不少群眾質疑,我是合法購買的摩托車雨棚,廠家肯定也是具有合法生產資質,既然交警認為摩托車雨棚不合法,怎麼就不能向生產廠家及相關職能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停止生產,而是片麵的采取這種違規的處罰沒收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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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就在車旁邊仍被交警貼罰單和車主在車旁的證據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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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下午3點同一時間同一人行道上還有很多車未被貼罰單被質疑選擇性執法

       眾多市民、網友呼籲,銅梁交管部門應當正視執法瑕疵,停止 “輔警單獨取證、係統默認處罰” 的不規範執法模式,嚴格對標《重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整改落實:全麵落實民警帶隊監管、外勤全程留痕、證據逐筆人工審核的法定流程,徹底厘清輔警輔助職責與民警執法職權的邊界,杜絕越權執法、程序缺位問題。

       同時,群眾期待司法監督部門主動履職,針對此次曝光的不規範執法問題開展專項核查,督促交管部門整改糾偏,規範基層行政執法行為,維護法治執法秩序與群眾合法權益。

       截至記者9月14日發稿,銅梁交管部門也未針對輔警單獨貼單取證、處罰審核流於形式的問題發布正式整改說明。大眾新聞報將持續跟進事件進展,追蹤後續整改與處置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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